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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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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第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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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的社会责任!我做为一名教师,还是坚信那句格言,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刘志觉得于老师说得是肺腑之言,但是,于老师的话过于偏激,不合时宜。他在心里说:“这个耿犟的瘦高个,平时很注意自己的话语,能对我讲出这些,是于老师对我的信任。”刘志非常敬重于老师,对于老师教的数学课,听得特别认真,他的数学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于老师干满大山窝水库的工期后,回到村里。学校在审查他的问题时,把他说的所有倔话归纳在一起,虽然不顺耳,找不到实质性的反动言论,只能看做右倾,不够右派。经过几位校领导的认真讨论后,校长做出决定:由于教学需要,暂时把于占江调回学校,监视行动。

    于老师回校后,毛病改了很多,除了教学外,他很少和别人交流。说给刘志的一席话,那是碰上知音,对其他学生,从来不讲这些敏感的大道理。尽管这样,仍然有老师对他不满,说他是狗改不了吃屎。于老师虽然话少了,有人觉得,他说出的话能把别人顶到南墙,早晚还是挨整的角色。”

    于老师还有一件事让别人看不惯,说他生活不检点。他和罗老师打得火热,被认为男女间胡扯,正派的人们用可怜的态度嘲笑他:“你说你瘦得像麻杆儿,吃口饭保住命就行了,有那种非份之想干什么?”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这种非份之想竟然想到罗老师身上。罗老师是什么人?被镇压的反革命老婆,别人躲还来不及,他伸着瘦长脖子往上撞。

    罗老师靠一张美丽的脸蛋和知识女性的身份嫁给一个大她十一岁的男人,这男人很有地位。后来查出他是隐藏下来的国民党特务,虽然和日本关东军有过拼死搏斗,但是,他双手沾满无产阶级革命者的鲜血,人民政权不能放过他,一颗子弹结束他的荣华。当时,罗老师还是热血青年,只可惜她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这孩子身体里流着侩子手的污血,罗老师一辈子也摆脱不了和侩子手的干系,永远生活在悔恨和自责之中。罗老师教刘志语文课,写的字和她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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