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一眼就会看见他。
头顶澄蓝的天,空气微有清风,吹起了他额前的碎发。
壮壮背着书包,跟一位同学打了告别的招呼,小跑着过来。
她今天有些兴奋,比着手语对他说:“今天英语老师给我们读了《追风筝的人》,弄得我也想放风筝了。”
温与怜拿过她的背包,低头检查了下没好全的腿,回道:“你多大了,还放风筝?”
“这有什么,阿米尔那么老了,还给他兄弟的孩子追风筝呢,我还学到一句话,也是我想对你说的。”
温与怜:“什么话?”
壮壮停了下来,盯着温与怜的眼睛,一点一点比划道:“为你,千千万万遍。”
温与怜猝不及防地心颤了下,脑子有些紧,慢慢道:“谢谢你了啊。”
壮壮以为他不相信自己说的,强调说:“真的,哥,我以后不结婚,我挣钱养你。”
温与怜轻轻点了她的额头,说:“等你谈了恋爱,你就不这么说了,早不知把我忘到哪个山疙瘩里了。”
“那我发誓,我要是食言,就……”天打雷劈。
后面的话温与怜没让她说出来。不是他不信壮壮说的话,他想丫头长大了,哪会不对某个男孩子动心?按照她的性格,就算她结婚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也是捧着心对自己好的,就不用无端走这道程序了。
“瞎说什么,我自己能养我自己,还要你养不成。你给我把数学学好了,你个脑子,数学就给我考五十分,怎么上大学?!”
壮壮吐了吐舌头,表现的一脸痛心:“上天给我关了这扇窗,我也没办法呀。”
壮壮钢琴弹得好,其他学科成绩也不差,唯独数学是死敌,温与怜曾想过让她走艺术道路,她没同意,说学费太贵。
钱不是问题,只要壮壮想学,多少钱他都可以拿得出。
兄妹俩快走到家时,忽然迎面拦了四五个混混,嘴里嚼着口香糖,斜吊着眼,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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