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气的。
壮壮躲到温与怜身后,拉了拉他的衣角,用口型说:这是他们学校普高的学生。
晨高是城最好的学校,里面分了好几个部分,简单来说,好手好脚的读普通高中,身体有明显缺陷的,上聋哑高中,俩高中一个校门进出,除了教学楼不一样,操场,艺术楼,升旗广场都是共用一个的。
——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平头毛小子,姿态高傲,说话毫不客气:“这是你男朋友?李书辞,长得也不怎么样嘛。”
李书辞是壮壮的大名。
温与怜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一个头的男生,一只手就能捏死的蚂蚁,他很好奇接下来这人要做什么。
壮壮告诉温与怜,这人缠着她一个多星期了,非要让自己做他女朋友。
温与怜扫了平头男一眼,犀利道:“你有什么优点让她做你女朋友?”
平头男声音陡然变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发火了。
“老子不嫌弃她听不见,说不了话,还不够?”
“尊重呢?”
温与怜道:“你就因为不嫌弃她是聋哑人?那你图什么?你了解她吗?”
平头男翻着白眼,粗声粗气:“什么烂问题,长得好看就行了,老子又不让她做什么,跟了我,神气!是不是!”他说着还朝后面的兄弟呼应了下。
壮壮跛了下脚,无助地看了眼温与怜。
温与怜让她站好,往前走了一步,勾着一抹邪笑,上脚将这个不知死活的平头男踹出去老远。
他单拎着书包,道:“我是李书辞的大哥,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杀过人放过火,别以为穿着叮当拉响的衣服就是出来混的,老子混社会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翻跟头!离李书辞远点,不然弄死你们,我说到做到!”
这些年纪的小朋友,以为长得凶就可以混世,没个几两肉,吓一吓气势就软了。
平头男身后的几个兄弟忙慌把人扶起来,远离那片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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