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他,敬重他,照顾他,已经是你这辈子修来的福分。况且,他是真的喜欢躺在大哥的脚下,跪着也行。他觉得安全。诚服、交付、让明楼引领他的神魂。而如果他可以,就伺候大哥一辈子。
也许大哥会看不起他。但这并不妨碍他敬重他。或许,连大哥可能的“看不起”对他来说也是珍贵的。所以这样羞耻又龌龊的绮念…
留给他一个人就好。
薄被下的玉柱已半立。
第六章
今年一开春,明楼就各种不顺。
先是因为气温骤降感染了风寒,又因为教授要去英国参加学术会议,被临时抓壮丁当本科的助教。带病上工无法请假,头昏脑胀之际一脚踩空,下讲台的时候就狠狠崴了脚。坚持将当日工作完结,回到家时脚踝却已经肿的连鞋都脱不下了。
阿诚结束所在高中华人举办的小型元宵聚会赶到家,就看到他大哥背靠床头眉峰紧锁,双颊还有些不自然的潮红。当下心头一惊,扔了书包三步并作两步就冲了过去。
“大哥!”他心急火燎也顾不得平日那些自己给自己套上的礼教,撩开明楼的额发就将自己的额头贴了上去。皮肤相贴,鼻息交叠,阿诚闭上眼睛细细体会——还好还好,只有些低烧。然而等他睁开眼睛,却见近在咫尺的距离,他大哥正定定望着他。
”回来了?”明楼的嗓子已经哑了,神思也有些迷糊。
阿诚连忙定下心神,难掩声音里的关切之意:“可要紧么?要不要我去喊医生?”
明楼失笑,拉住了他的手:“不必,不过是崴了脚,有些头痛。”
阿诚却倏然反握住了明楼的手掌,连声音都有些打颤了:“您受伤了?!”说罢他观明楼声音沙哑异常,也不等他的回答,径直便挨着床边跪在了地上。抱起明楼半搭在地上的那条腿捧上自己膝盖,小心翼翼地翻卷起裤脚去看他大哥的脚腕。在见到自家大哥肿成馒头的脚腕之后,眼眶立时红了。“我怎么这么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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