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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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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最好的时代(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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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叫这几人欢喜。

    尤其是陈健给出两个银币之后那更是拍着胸口只说将来开了作坊,有谁不听话直接腿打断之类。

    其实陈健也用不到这些人打断雇工的腿之类,毕竟压迫剥削也要讲究基本法嘛。

    如今陈健手中有钱,父亲多少算是有权,自己又有些名声,看过了关于作坊、雇工之类的法律后,不得不感慨这果然是个最好的时代。

    《各行业雇工、学徒法》在几十年前就颁布了,陈健算是生在了个好时候,只要有钱妥妥的上等人。

    比如说关于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雇佣双方如果想要终止合同,必须有恰当理由并由本地司法官审核后通过,而且需要提前半年申请。如果双方违约,都要受到惩罚。

    看起来这算不上太好,但是再看看惩罚的内容,那就顿时了然了。雇工如果违约,需判处监禁、鞭打等刑事责任;而雇主如果违约则只需要缴纳三十个银币的罚款,至于是不是违约,其实主要在于司法官怎么认为,所以要罚三十个银币其实只需要花五个银币就行,关系要是很硬都不用花。

    往大了说,同样的错一等人犯了是民事责任,二等人犯了是刑事责任。既然没有族群的区别可以扣,那就人为靠财产规定出来,这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

    这是一条极好的法律,可以保证原始积累的顺利进行,极大地维护了作坊主和土地拥有者的利益。可见通过法律的议事会脑袋很清醒明白谁才是此时的统治阶层,这是一个非常有希望的族群。

    当然,这条法律从诞生之初还是经过几次修订的,也是有一些人文关怀在其中的比如严禁用棉花、破布、作坊产品作为工资,而是需要以现金支付。据说这条修正案通过后,雇工们买了许多鞭炮大肆庆祝。

    在这之前,很多作坊矿主冶铁之类的行业都是用产品作为一部分工资的,尤其是麻布、冶铁、毛纺等行业尤为严重,这也算是一项进步。

    至于此外的一些修订,则是土地派和手工作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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