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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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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国(四)(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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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守”之类的职位,因此难免有些烦躁。

    她的木桌上放着厚厚的一堆木简,那是陈健从五月份承诺榆城的国人将要建立一个新的城邑后就开始准备的各种规矩条文。

    需要国人议事大会许可的都是空洞的基石,一些法律的明细陈健需要先写出来以后再做修正。

    一路征伐,每天晚上都在书写,好在这个时候的事情不算太多,却也用了半年的时间。

    如今东征归来,有了大量的竹子,木简做起来更简单,也终于可以将这些木简抄写出来作为日后夏城这里的法律规范。

    造纸、印刷至少也要大半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城邑的管理不可能空下来大半年,所以只能发动所有能够认字写字的人抄写在笨重的木简上。

    按照当初的计划,将整个国家整合为一个严密控制的整体,以官吏教化国人、传播技术的设想,这些法律法规就必须要详细。

    已经确定以秦为师,那么律法方便就不得不详细繁琐。

    按照前世出土的秦律来看,整体分为三种。

    一种是法律,以此作为依托来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

    一种是技术指导性的规则,以此严格规定耕种、征战、守城、手工业、仓库管理之类的运作条例。

    第三种则是法律问答,以事件来作为依托,让执行律法的人有根据可依。

    原始的法律答问中对于很多小事都有法律解释。

    譬如:

    偷了牛。偷牛的时候牛是小牛,抓获的时候牛是大牛,那么是按照大牛还是小牛判刑?

    丈夫偷了钱,妻子不知情,并用这钱买了食物。妻子是否有罪?

    掌管仓库的人偷了钱,但又立刻自首,是按照偷钱处罚还是自首从轻?

    甲偷了乙的衣服,又把衣服买了买布,妻子裁布做了衣服又换了别的东西,那么甲是赔偿乙衣服还是布还是其余所有的财物?

    方方面面、林林总总,通过这些细致到让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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