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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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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报告(第1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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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者,租庸制度;

      二者,两税法;

      三者,不限兼并;

      四者,田皮田骨;

      五者,丁身钱;

      六者,劳役。

      其中,租庸制度的意思很简单,租是田租,庸则是指老百姓需要服徭役的时候,可以通过交丝绢,来完成自己的徭役义务。

      这是从唐代开始便广泛施行的针对底层百姓的中国基本赋税制度,它当然有很多问题,但它的进步意义却也毋庸置疑的……尤其是‘庸’,通过交丝绢而避免去服基本的徭役,可以让老百姓安心生产,不必担心会耽搁农忙,生产积极性也极大提高。

      所以,租庸制度的问题再多,也抵消不了他的积极性。

      接着是两税法,这也是唐代的改革成果,而且也是个良政。

      说到两税法,就需要先明白一个概念,那就是封建时代,任何国家的老百姓在面对政府时,都是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那些衙役官差每一次下来与老百姓接触,都会造成极大的破坏……哪怕是来推行良政的,接触一次也会祸害一次。

      上面来征税征粮,不要敲诈勒索的吗?不要杀一只鸡招待的吗?不要看上你家漂亮女儿的吗?地方跟官府有关系的无赖不会趁机想兼并你家那几亩上好菜园子的吗?

      而两税法,说白了就是把所有的赋税进行统一计算,每年只有夏秋两季会各自进行一次征收工作,这就让老百姓大大减少了被官差骚扰的程度,也可以按年来进行生产物资的调配,不必日日月月紧张。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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