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人看了看他的脏衣服,又从风衣内口袋里拿出一套g净的秋季服和一把匕首丢给他:
“活得过两个月,血契会给你个做人的机会。好好考虑。”
债主跟着血契那边的“特务”离开去找爸妈继续讨债了。
陆凛至沉默着跌坐在墙角,抓起那把代替了玻璃碎的小匕首。他慢慢转动着仔细的看他的新武器,刀尖因yAn光不同角度的反S,闪着寒光。
再暖,再舒服的光,照在上面后都变得冷冰冰的。
他又把特务给自己的那套衣服摊开甩了甩,没有发现刀片或针头,倒是从口袋里掉出了一枚生锈的红sE铁质y币,他将y币捡起,上面刻着几个他看不懂的英文单词:“Bloodtract”。
……
恶魔的邀请,要答应吗?
不管怎么样……先活下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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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不是疯子…是艺术:完美的杀手胚子,是个奇才呢,不仅能打,还有天生嗜血的杀戮天赋。”
两个月后的某个凌晨,血契特务又回到了那个偏远的不知名贫民窟。他刚亲眼看到“小疯子”拿着那把匕首刺穿了那个嘲笑他一夜之间,就成了被父母故意抛弃的孤儿的混混的咽喉。不止这样,“小疯子”还一边唱着走调的摇篮曲,一边把他分尸,挤血装进了尖叫瓶子,滋在了墙上当涂鸦喷漆玩。看的特务毛骨悚然,冷静的在心里悄悄评价他的杀人技巧——分尸的手法有些生疏,害得他浪费了好多血。这种玩法没有特别有趣高明,以前也见过把受害者的血抹到墙上以此威胁的……但对于这种第一次杀人没有经验的小孩……已经算很厉害了。可以,值得着重培养。
特务直接走上前,手搭上了“艺术品“”的肩膀,陆凛至猛的回头举起匕首:
“谁!”
该Si,第一次杀人就要被发现吗?!
不管怎么样先杀人灭口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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