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女孩眉开眼笑,“谢谢爸爸,我就知道你最爱我了!今晚我想吃太白楼的海参羹,还有花胶鸡……啊!”
女孩突然发出惨叫,痛得脸色发白,满头大汗,挣扎着摔到床下。
她拼命想去够床头的呼叫铃,却怎么也碰不到,只能声嘶力竭地大喊:“医生!快来人!”
她的肚子好疼,好像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病房里很快冲进来一群医护,合力将大佬女儿抬回病床上,掀开她的病号服,只见右下腹已经被渗出的鲜血所浸透。
“媛媛!”
闫旭情急之下猛冲过去,拼命拍打着镜面,大喊着女孩的名字。
江芜一摊手,“不好意思,我这玄光镜是单向的,只能接不能打哦。”
闫旭红着眼睛,神情狰狞地瞪着她,“你对她做了什么?”
“偷来的东西,当然要物归原主了。”
江芜关掉玄光镜,嫌恶地看了他一眼,“怎么,怕你好不容易攀上的金枝飞了?确实,我要是你,现在该想着如何亡命天涯了。”
闫旭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不敢怠慢,连忙走到一旁去接,“孟叔叔……”
“闫旭,你干了什么好事?!”男人的咆哮声几乎要穿透听筒,“媛媛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你别想活着离开宁城!”
闫旭脸色惨白,拼命地捂紧话筒,“孟叔叔你听我解释……喂?喂?”
那边已经挂断了电话,火急火燎赶去医院了。
闫旭攀上的这个大佬年轻时是混黑起家的狠角色,满手鲜血,唯独爱妻如命,可妻子生女儿时难产去世,从此他对这个女儿更是爱若珍宝,要星星不给月亮,娇惯到了极点。
去年女儿确诊了红斑狼疮,需要换肾才能维持性命。目前已有的肾/源都无法和她匹配成功,大佬就开始打起了活人的主意。
闫旭还是通过姐姐生前留下的人脉听说了这个消息,他第一时间就去做了配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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