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不对呀,按照这个时间点,苗云早就面试完了,不出意外他会被拒绝,回来的路上捡到攻一,带回家来才对。
不会出什么意外了吧。
天赐穿上外套跟着出了门,这是他真正意义上打量地下城的容貌。
就像一处天然的洞穴,大型机械昼夜不停地运作着,向更深的地方开挖,增加地下城的面积。
轰轰的声音很吵闹,就跟打雷似的。
常年生活在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至于那些从小就在地下城长大的孩子,他们没有经历过和平的时光,生来就在地下城里,只会更加觉得理所当然。
天赐走到岔路口,被两个小孩撞了一下。
在这个世界,他的身体较弱,轻轻被撞了一下便摔倒在地,两个小孩回头看了一眼,慌张的跑开了。
天赐捂着被撞疼的腹部,扶着墙爬起来,忽然浑身一僵。
“…………”
他回头看去,那两个小孩已经没影了。
他揣在怀里的馒头被偷了。
不行,这馒头可是男主受留给他的,而且家里已经没吃的了,天赐转头追去,小孩子见他追了过来,跑得更快了。
“喂!你们俩给我站住!”
不管他怎么喊,小孩都没有停下,天赐跑得太快,脚下绊倒了一个东西,摔了个狗吃屎。
“哎啊!”
什么玩意……
巷子里黑漆漆的,一个乌黑的物体躺在路中央,绊了天赐一脚。
他揉着摔疼的胳膊肘,眯着眼睛打量那托物体,稍稍的往前走了几米,整个人都不好了。
是攻一,易少华。
我的天!!!
天赐发出拨鼠尖叫,攻一在这里,男主受去哪了!
易少华受了伤,胳膊上有一大块被丧尸咬的血肉模糊,简单的用衣服包扎着,布料泛黑发臭,引得蚊虫在上面停留。
再不救急,恐怕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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