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的第二天,张良汉做起了服务员,做服务员一个月到手有八百多,再加上全勤还有二百,最后他应该可以挣一千。
与此同时程问喜写的也发表了,在某号称很文学的杂志上开始连载了。
第一期刊登的时候他兴奋的跑去买了好几本,然后分发给了身边比较亲近的人。
“写的真好!”
他现在唯一还算得上亲近的就是这两个,一个是已经结婚快一年的老公,另一个是最近才开始重拾联系的老同学。
今天老同学郑辉带着他来见妹妹,但最主要的目的其实并不是这个。
最主要是带他来心心念念的大学里逛一圈,这才顺带和妹妹见个面。
他们是见面之前不久才得知了这消息,彼时程问喜还在车里,郑辉正在和他聊闲天。突然一个电话打过来,郑辉衣服兜里的小灵通“滴滴”响。前两天一起吃饭的那个老编辑恭喜他,说是看见了他的文章了,有机会再一起吃,可以聊聊以后的工作。
就是这下才让他知道的,于是就赶紧跑到了街上去买杂志。
大学城附近的报摊本来就特别多,所以他就一口气买了好几本,还特地分开去了几家买,就是为了确认自己的文章是真的发表了。
拿到杂志后他才终于相信了这消息,心里想着他终于成功了、终于在书本上看见了自己的名字……
这种激动心情和平日里怯怯的期待是完全无法比拟的!于是他就根本藏不住兴奋,好像发疯似的隔着老远就跑过来。
郑辉一见他买了好几本,便连忙取笑他说也想看。程问喜就是在这种别人的调侃和自我的骄傲中膨胀的,高高兴兴的把杂志也送给了他一本。而他则下车的时候顺手就给了郑秋华——郑秋华就是他妹妹,也是他们那户子沟除了程向忠以外唯二的大学生。
“你是真觉得这好吗?”他们仨并排走在校园里,程问喜在听了她的夸奖以后很不自信的询问道,“跟你们学校的同学比怎么样?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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