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吃了一块炸糕,彻底撑了。
十点半的北京,车流依然多,程毅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等红灯,一只手在回微信。施越撑着一侧脸看高架桥上不断移动的风景线,独自发呆。
程毅收了手机,搭话问她,“你哪儿人?”
施越回神,“啊?哦,南京人。”
程毅“哦”了一声,嘴角含笑,“那我们还真挺有缘分的,一个南一个北。”
施越知道他在套路,顺着他得意思接茬,“是有缘分,我们还在一个地球呢。”
“你知道我说的什么意思。”程毅踩了一脚油门轻笑。
很有缘分,两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在香港艳遇,没有留下一丝一缕的联系方式,辗转回到北京再次意外偶遇,又展开了道不清说不明的关系。
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意。
施越侧着头,目光停在程毅开车的那只手掌,他手指很纤长,微微虚拢着方向盘,青色的血管和骨节分明可见。
他似乎常年戴着那枚尾戒,尾指那里有一圈肌肤明显要白于其他。
施越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接触到了各种流行时尚元素,艺术类院校的男生女生总是在穿着搭配上要潮流于其他综合类院校。她见过有在十根手指上戴十个不同戒指的人,也见过在一根手指上戴一排戒指的人,当然也见过独戴一枚尾戒的人。
主张不婚恋爱主义者,往往都有一个标识。
两侧不断有车超过,热辣的阳光被防晒层隔离,车厢里的温度逐渐降低。
“我一开始没带着好意图跟你接近,可能有点头脑发热,但做了那件事我也不后悔,不过真没想到回来北京还能遇到你,要说有缘分,可能就是孽缘吧。”施越拉下前车顶的遮光板挡太阳,而程毅已经快驶到目的地。
程毅敲着方向盘,扬扬眉不做表情,“敢情再碰到我倒成了一桩糟心事?”
施越接着说,“你帮了我,但也有睡我,别整得自己好像吃亏了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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