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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门老大的杀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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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赖床(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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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书毅转身走向衣柜,从里面取出一套白色运动型的套装,给凌雪扔床上。“你壮得跟牛一样,那会那么容易感冒的。”

    沈书毅边走边回头看凌雪,“快点起床,你迟到不要紧,我可不能迟了。不然,我们俩要喝西北风了。”

    “那有那么严重。”凌雪神情淡然自信的道,“公司如果没你坐镇就不行了,那公司里的管理层也就该换换血了。”

    “还是不用了,那些人都跟我几年了,你快点起床,我先下楼了。”沈书毅抬脚出门,随手把门给凌雪带上。

    “我马上、立刻起床,给我五分钟就好。”凌雪双手揉了揉头顶,对着沈书毅的消失的门,大声的喊叫,乌黑的头发被揉得乱糟糟的,就像鸡窝一样的。

    几秒后,凌雪双手推开被子,直接将白色的运动套装穿好,赤脚踩着淡青色的地毯,快速的冲进盥洗室。

    等凌雪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打扮好自己。

    只见她及腰的乌黑秀发随意的绑在脑后,黑色的大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干净的小脸上没有什么妆容。整个人给人一种平凡之极的感觉,如果不看她身上的冷漠之气的话。

    凌雪光着脚丫走回床头,伸手在枕头下面摸了摸,终于摸出了一把银白色的小型手枪,小巧的手枪像极了玩具枪,但是它却是真的。

    凌雪拉开衣服的拉链,快速的将手中拿着的银白手枪,放进衣服里面,拉上拉链,穿上拖鞋朝楼下走去。

    凌雪随身携带的这把银白手枪,是凌风特意在德国最大的军火头子汤姆处特别定制的,拿回来后他自己再进行了一些打磨,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把手枪。

    这把银白手枪非常小巧精致,只有手掌心般大小,并且带着消音器,可装十几发子弹,凌风给它取名为追命。

    之所以叫它追命,是因为它的子弹是特质的金属制成,每颗子弹都被凌风用特殊的药物浸泡过,造价不菲。

    只要被这种子弹所伤,人就会被麻醉,很容易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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