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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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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9/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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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啤酒和鸡尾酒等等。”

    “是的。”

    “贝蒂,请你告诉陪审团,你是否因为你靠在夜总会的工作挣钱养家而感到羞耻?”

    “不。”

    “你即使在那样的地方也努力地维持了一种良家妇女的形象,是吗?”

    “是的。”

    现在该比尔·班迪接话了:“当年你在‘查理的天使’夜总会因‘公开淫荡罪’被捕时,也算是良家妇女吗?”

    “我并没有在那里工作。那天晚上只是试台。”

    “什么样的舞蹈?”

    “脱衣舞。”

    “我的问题问完了,法官大人。”

    “公开淫荡罪”和脱衣舞,这恐怕才是真实的贝蒂·彼茨。比尔·班迪想,以此结束整个法庭辩论真是妙不可言。

    1985年10月11日,本案庭审的最后一天。法官杰克·荷兰首先向陪审团解释了贝蒂·彼茨被起诉的罪名,指出裁决的结果可以是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按照所代表罪行的从重到轻,依次为:谋财杀人罪、预谋杀人罪或无罪。

    比尔·班迪在陪审席前站定,直等到所有的目光都停留在了他的身上,方才开始代表公诉方作总结性发言:

    “公诉方向法庭提交的每一项证据都确凿地证明了,贝蒂·彼茨是杀害她丈夫的凶手。

    “同时也证明了,她杀人的目的是图谋财产:保险金、退休金、房地产,等等。”

    …………

    “根据罗宾·布兰逊的陈述,198年8月5日晚上,他母亲让他出去找波比。你们知道,贝蒂是一位个性极强、独裁决断的女人。但现在她却反咬一口,指罗宾为凶手。罗宾曾犯有盗窃罪,他和一个朋友在邻居家里偷了几把古剑。但真正令人费解的是律师伊芮·安鲁斯,当年他曾成功地替罗宾的盗窃罪辩护,现在却掉过头来,用同样的罗宾个人资料指控他谋杀。”

    …………

    “根据贝蒂的陈述,罗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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