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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公诉方在其总结性发言中第三次播放了“卡茜/白兰达”录像带,并一一回顾了他们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和证词。霞琳·翰纳珈强调指出,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所有参与策划或实施同一案子的案犯,不管每个人的具体作为如何,都应被视为犯有同样的罪行。她说,从录像带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被告人和莱钠德·勒克的“关系非同一般,他们相互配合、相互信任的程度,使他们可以对着摄像机镜头,并当着一位被害者的面,承认另一桩谋杀。”“被告人和莱钠德·勒克均涉嫌这1起人命案。无论是他们中的哪一位扣动的扳机,在法律的眼中,两名案犯都同等的有罪。”
1月7日,被告方律师在陪审席前摆好了姿势,正准备开始他们的总结性发言,伍其达再次要求更换律师。被法官约翰·瑞恩驳回后,他随即写了一张字条,让法警转呈法官。瑞恩法官阅毕击槌休庭,把伍其达带到了他的办公室。
复庭后,约翰·瑞恩回到法官席上坐定,向陪审团宣布了一个意外的临时决定:允许伍其达到证人席上作证。
事后,伍其达的首席辩护律师威廉·凯立对记者说:“不管我们怎么认为,也不管他出庭作证的后果如何,总而言之,这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
1月8日,伍其达走上证人席,开始了他长达三天的自我辩护。引导他作证的是他的律师路易斯·卡拉普。
伍其达说:“我无论做什么事都有一个标准,或者说,有一条界限。简单地讲,一些严重的犯罪行为,比如说,杀人,我是绝对不会干的。”
“自从我被捕以来,媒体以及差不多所有的人都已经认定……这个家伙不可能是无辜的。”
“有一天,莱钠德找到我说,要我帮他做点事……”
伍其达接下来解释道,第一件,从达勃斯家搬两袋东西,第二件,掩埋隆尼·邦德和罗宾·斯达立的尸体。莱钠德告诉他,隆尼·邦德在搞毒品,他若是不把他们杀了,迟早有一天会招来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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