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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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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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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法尔丽。

    等瓦拉奇长到18岁时,他已经辞掉工作,专事打劫。他的那个团伙人称“分秒帮”,以形容他们行劫时动作之迅速。“分秒帮”通常在后半夜行事。那时的纽约市政府为了节约用电,每天凌晨点到5点将市内的交通灯关闭两小时。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逃跑时他们可以畅行无阻,而不必担心红灯。这个从早期犯罪生涯中获得的经验使瓦拉奇受用了一辈子。后来他在“科沙·诺斯卓”里做“合同”时,首当其冲的考虑就是作案之后的撤退路线。

    “分秒帮”的作案手法原始而有效,他们几乎不带任何工具,只从人行道上捡一只牛奶瓶或操起一个垃圾桶什么的砸破商店的玻璃橱窗。瓦拉奇们做过试验,从商店的“福尔摩斯系统”警报铃响到警方赶到现场,最快需要5分钟。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短于5分钟的时间内把一切都搞定。瓦拉奇是“分秒帮”的司机,开一辆二手的皮卡,这在当时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无弹窗无广告版 https://www.shubaoer.com 完整版更新快 )他的任务就是坐在路边不熄火的车里,等到办完事一踩油门就走。后来他有了女朋友,遇到打劫珠宝店或服装店时,有时候他也会跟着进去。多年后瓦拉奇还记得,他有一位女友的腰身是1号,所以每次他都会挑几件这种尺寸的衣裳带给她。

    前后四年的时间里,“分秒帮”作案逾百,也终于有了闪失。19年春天的一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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