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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狼人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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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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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后座,我大概会被夹在他俩之间。他俩个头都不小,我一定坐得不舒服,为了保证我的舒适度,西厌选择了副驾驶。

    我选了一条风景不错的路线去往涂珍海湾,整个路途大概会有十五天,让我有点意外的是,西厌把甜甜酒吧也规划进来了。

    也就是说,在我去找梅简的时候,我还能绕个不远的路,去体验一下非人族著名的酒吧。

    按照这个路程,后天就能到。

    从我口袋里把路线图拿出来了,看到上面标记的地方,弗文感到有点诧异,“你要去甜甜酒吧?”

    “嗯。”我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懒洋洋地回答。

    “第二任主人的老公去过这个地方,为此夫人和他吵过很多次。可是我说帮夫人解决她老公,她又会骂我。”

    弗文想到了一些往事,蹙着眉头发牢骚,在他的认知里这些事情都很简单,甚至都不需要折中,按照他的心意走就最好了。

    “因为夫人还是爱她的丈夫,如果按照你的想法呢?你要怎么做。”

    “简单,杀了她老公,然后做新爸爸,和她一起养女儿。”

    “我没记错的话,你第二任主人的女儿和你差不多大。”

    “有问题吗?”

    “……”

    我幻想了一下那个场面,女主人明明是想培养弗文来做自己女儿的伴侣,要是变成这样,那一定精彩极了。

    弗文的思考绝对比西厌要简单,心眼子应该也没那么多。他这个考虑,就是只负责女主人,然后把惹她伤心的玩意全部处理掉。

    换成西厌来解决这种事情,应该会手段温和些,毕竟他会顾虑女主人的想法,大概是做到爱屋及乌。

    杀了丈夫,女主人会痛苦,西厌不会做,但弗文会,区别在这里。

    如果我先遇见弗文,或者弗文的第一个主人是我,会不会一切都不一样呢。

    我只是这么设想了一下,目光转过后视镜,我看到了西厌的金色瞳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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