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打发了麦娘之后,就把那一丝情分,化作怒火,惩罚在我身上了。
他趁我在前院打理畜牲时,把我叫出了院外,命人扒了我衣裤,操马鞭、鞭笞了我几十下,直把我屁股鞭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鞭完后,又罚我赤身裸体的跪在门外示众。
还特意吩咐了其他人,有敢进内宅报信的,视同叛主,严惩不贷。
他说:「要不是小玲做了二姨太,老子心情好。
不然老子铁定一枪毙了你个狗杂种!」我哭死了,心情好,还这样虐我,你这么刻薄,迟早要遭反噬的。
他们进了宅之后,就剩我一个人,孤零零、赤条条的罚跪在门口。
这门前即路边,路过的行人不少。
是大人就还好,看两眼、笑一声就过了。
不明事的小孩子就不好了,巴巴的跑到我跟前来,嘻嘻哈哈的逗了我一番。
在那帮穷小孩的眼中,不穿衣服不算啥,被罚跪也很常见。
他们感兴趣的是,我胯间的小鸡鸡,为何困在一只铁笼子里。
想象下,我一个成年人,像是猴子一样,被一群小屁孩围观,当中有一两个手贱的,还要伸手来逗一逗鸡笼子……这是个啥感受?是想死的感受。
……过后两天,莘长征吩咐我留在前院守门房,免得让妈妈、顺玲得知,我被他鞭笞了。
直到第三天,我屁股差不多好了,穿上裤子就看不出受过鞭刑,才被允许回到内宅伺候。
妈妈、顺玲都没有起疑心,因为守门房本就是男奴们的分内事。
我当然不敢告状,逆来顺受就是了。
麦娘已被撵走,东厢房空了。
取代她成为二太太的顺玲,顺理成章的占了东厢房。
不过,除了陪莘长征睡觉时,顺玲还是习惯性的往正房里钻,粘着妈妈。
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顺玲其实早就明白透了,如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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