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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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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03)(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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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逆流星河字数:6034第三章、李秉文:审讯一间光线昏暗的小房间,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椅子上放着一台有些破旧的台灯,加上坐在我对面的一位看起来十分严肃又似乎十分不耐烦的刑警,这就是这个审讯室中所有的「东西」了。

    「看起来你精神差不多恢复了啊。

    那好,现在开始,」刑警说着从他坐的那一面的桌子抽屉里拿出了一个文件夹打开,「嗯……姓名李秉文,现年27岁,现住址x市东郊区明月街26号,现任职于x市市政府xx部门……唉,剩下的都没什么用的东西,你就说说这些对不对吧。

    」他说的没什么问题,至少几个小时前我还算是有住所有工作的人。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等待他接下来切入正题。

    「看起来你是没什么问题了……接下来的问题还请如实回答,现在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你没有拒绝回答的权力!」犯罪嫌疑人?他这么称呼我,那也就是说我所看到的那些也不是做梦了。

    是的,我真的杀死了林钰,这已经成了客观存在、不可改变的事实了。

    「我先来说一下这个案子,你务必好好听着,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以说出来,」刑警停顿了一下,抬眼看了一下我,继续说道,「201x年12月6日晚23点56分,x市公安东郊区分局接到了从你的住所,也就是明月街26号打来的电话,打来电话的一方,就是你,李秉文,没错吧?」我依旧点头表示同意,对于事实没有任何必要反驳。

    「电话另一边的你自称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并在报出地址后立刻挂断了电话。

    23点59分,东郊区分局开始出警。

    至7日0点10分赶到现场,确认了报案人兼犯罪嫌疑人李秉文……」刑警又停顿了一下,眉头紧皱着,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随后确认了本次案件中的死者林钰。

    案发现场无第三者,加上你的报案内容来看,目前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只有你一人。

    」「当然不会有其他人了,」我苦笑着说道,「就是我杀死了林钰,怎么可能还会有其他人在……」「无关紧要的话别说那么多,」刑警抬头瞪了我一眼,然后继续说道,「死者死因为窒息死亡,现场留有疑似凶器的皮腰带,应该是被腰带紧勒颈部造成呼吸不通畅导致的死亡。

    现场发现了大量疑似用于性虐待游戏的工具,死者以及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你的身上都留有一定的使用或被使用过这些道具的痕迹,作为凶器的皮腰带同样也是性虐待工具之一,这个你不否认吧?」「准确说是窒息游戏的工具,」我缓缓说道,「那是最简便的sm游戏工具之一,因为本来就只是日常生活用品。

    」「我不想听你专门介绍你们的性游戏工具,不如说我知道的工具和玩法可能比你们还多,」那刑警似乎自知失言,使劲咳嗽了两声,继续说道,「目前的状况来看,很大程度上的可能就是你是林钰案的最直接凶手。

    但是目前我们还不知道整个犯罪过程,也就是说,目前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你是否绝对就是凶手仍然存在有争议,我们得从你的口供中得到这方面的线索,也是作为判定你有罪有否的一个关键因素,希望你能够如实地、具体地把自己知道的东西都说出来。

    」「从状况来说,林钰对你进行的『窒息』并没有用到什么工具,而是直接用手压迫你的呼吸管道——我们在你脖子周围能检测到刚刚留下不久的指甲印,不如说太过明显是个人都能看到的,」刑警指了指我的脖颈,继续说道,「而你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爱好,使用了真皮皮带来作为压迫呼吸道的工具。

    林钰对你的虐待结束之后,你也迫不及待地想要将刚刚受到虐待的不甘借助林钰的身体来宣泄,所以……」「是这样的吗?或许是吧,我大概就是这么混蛋的一个人,」我再一次低下头,「说到底明明是我把她带进这个游戏中的。

    」刑警继续说:「对于林钰的虐待让你也得以宣泄性欲——我们在被害人身体上发现了男性精液,虽然检测结果还没出来,但基本可以确定是你的——当时已经陷入高潮的你对于林钰的挣扎只当是性行为中的常态,或者说你可能已经忘乎所以,根本未曾注意到林钰的状况。

    而当你的高潮褪去,当你面前的妻子已经失去了呼吸的时候,你才终于明白了过来——你们的性游戏招致了死亡。

    」我的额头顶住了桌面,不敢抬起来。

    闭上眼睛,咬紧牙关,仿佛是在经历着一场痛苦难忍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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