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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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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正经的女性朋友了?

    见都看着自己,路清野蹙了下眉头,不悦:“看我干啥?我说的不对吗?”

    兰迢递跟宠物店老板异口同声:“不对。”

    ☆、第四章

    路清野见两人如此排斥自己,鼻腔里一声轻哼溢出,自个儿走到一边去逗店里的其他小宠物。

    角落里的一只小博美,仗着长了一身蓬松白毛,向来是高傲得很,面对来访者的挑逗都是抬起高傲的小头颅,葡萄似的大眼睛睨着人,一脸“我很美,可你不要随便摸我”的模样。路清野就偏喜欢跟它唱反调。它不让摸,他就非要抹上几回,而且还要狠狠地摸,最好把它摸得秃头了。

    路清野迈着欢快的小步子,在小宠物之间信步闲庭,这里碰碰那里摸摸,还没走到小博美身旁,小博美就率先捏着小喉咙唤了起来。

    兰迢递跟宠物店老板正在说话,听到这声喧闹赶紧回头。

    宠物店老板一脸的挫败,“你就别弄它了,看不出人家不待见你吗?”

    路清野回头,嘿了一声,伸手想去碰小博美。小博美龇着牙上下跳窜想去咬他不安份的手。

    “不待见我,我就不信这个邪?没看到我这张脸比你那张马脸顺眼多了吗?”

    兰迢递抬眸去看宠物店老板,他果然长了一张长马脸。

    好家伙,比她还不会说话呢。兰迢递等待他即将面对的暴击。

    只见宠物店老板哎呀了一声,摇了摇头,从兰迢递手中接过小奶猫走到一边。

    一笑而过?

    这倒是让兰迢递有些意外。

    宠物店老板,虽不算是大富豪,但也算得上是小康富足。可路清野,一看就是个跑江湖的,整日里风餐露宿,吊儿郎当。两人阶级明显不对头,况且,宠物店老板看着是文明人,可路清野就是个口无遮拦的小混混,两人能混在一起,不是冤家倒还让人意外。

    路清野胜,宠物店老板卒的这个想法还没在兰迢递心里飘上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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