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
又举着衣服过来。
“快试试这件,我那天上街看到有个姑娘的衣服真好看,也不怎么地,瞅着跟我做的衣服也差不多,就是多了几个口袋,看上去就好看的不得了——我给你也做了几个,你穿着试试。”
水玖月愣神的功夫,继母已给她换上衣服了,水玖月反应过来,走到镜子前,被镜子里的人震撼到了。
一件普普通通的自制布衣,愣是带出点时尚感来,水玖月将手插在腰腹两边的口袋里,微微转了转身子,打量一番镜子里的人,又看了眼肩头两个可爱的拉锁小口袋,笑了笑。
水聿哲母亲一下子就亮了眼。
“怎么样?还不错吧?”
水玖月点了点头,由衷赞了一句好看。
水聿哲母亲的态度一下子怅然起来。
“我做姑娘的时候就喜欢做这些针线,到了这边却没怎么动过手,要不是你那天说我干细致活儿,我都忘了以前还喜欢过这些个玩意儿了。”
水玖月抿了嘴。
水聿哲母亲是发大水的时候逃难来到这边的,原本家境不错,也过得好日子,后来孤落落一个人,没什么大的盼头,辗转成了水玖月的继母。
她很可怜,又很善良,所以水玖月的外公外婆、姨娘舅舅,才都把她当做一家人,可惜水玖月幼年时不懂事儿,白白辜负了这么个好母亲。
水聿哲母亲还在感慨。
“我听小薇妈妈说小薇这阵子都嚷嚷着要换口袋衣服呢,说是要背什么单词,要把单词本放在口袋里。我瞅着你买的套衣服也带口袋,你是不是也喜欢带口袋的衣服啊?”
水玖月顿了顿。
她的确喜欢带口袋的衣服,原因跟“背单词”差不多——水玖月有个“灵感本”,差不多一个巴掌大,附带一只不过手指长的圆珠笔,灵感来了她就从口袋里掏出来写上关键字,前前后后写了几年,直到后来有钱买智能手机,才慢慢改成掏手机记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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