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的很满,唯有礼拜天,会拿出来陪格温,而格温则是在礼拜六的晚上过来留宿。
这样的生活,逐渐的让两位年轻的男女,甘之如饴。
不仅没有因为距离,而产生陌生感,反而喜欢上了这样生活,每次见面,似乎都有新意,彼此诉说属于彼此的思念。
追逐打闹,最终在文森举手投降,承受了格温一记踢腿之中结束,抱着格温去洗手间洗漱,两人腻歪一阵之后,才去餐厅吃饭。
公寓的厨房是开放式的,这释放了大量的空间,文森对厨房的要求不高,只要能正常使用,能用顺手就可以了。
继承了周厨师的手艺,只要时间足够,他都会自己下厨。
上午八点多,给格温准备的是肉粥,鸡蛋,花生米,还有沙拉,简单又有营养,尤其是肉粥,文森花了几分心思,味道让格温欢喜。
每次,格温都不想离开,就因为文森的厨艺,让她难以忘怀,波士顿大学固然不错,但哪里比得上文森单独为她准备的美食?
吃完之后,两人一起开始收拾房间,开窗户透气,清扫地板和家具等等,两人分工合作,收拾的很快,完全没有疲惫,反而乐在其中,整个房屋内都散发了恋爱的腐臭味。
一切搞定,格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文森拿来水果拼盘,还有一些零食和水,放在了桌上。
没过多久,房门就被敲响,文森欢喜的迎来了自己的朋友。
迎面一个拥抱,熟悉的香味,毫无疑问是约翰·特莱斯基,这家伙也是新生,骚包的家伙,成天喷香水。
在约翰身后,露出微笑的是个腼腆的男生,名叫哈维·蒙格瑞安,细密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带着一副黑色的眼镜,穿着得体的风衣,手上还提着一个方便袋。
在哈维的旁边,是一个体型娇小的亚裔妹子,她五官精致,穿着白色的羊毛衫,外面穿着一件背心,看起来很可爱。
李淑珍,来自香江的妹子,非常有才华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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