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难尽的贪婪之意!
也许他猜对了,因为邓鑫表现出来的出尔反尔行为,让那李明意识到通过合同要回钱款不太可能,干脆加入被诈骗的股民大军,这样一样能要回钱。
想到这种可能,裴振亨就意味深长的看向邓鑫,“你先前说李明让你去代签合同,你没深想,是真的没深想?”
邓鑫神色局促,在对方咄咄逼人的目光下,他终于耷拉了肩膀,投降道:“想还是想了的。我当时想,要是他真的投钱了,老子就拿着那份合同去找投资公司要钱去!”
“结果这个主意还在我脑子里犹豫盘旋呢,那李明就跑来说,那个投资公司的老板是个诈骗犯,投资款快要被那老板挥霍光了,怕一分钱都要不回来,希望我上法庭去做个证。不利那老板的证人证言越多,官司就越能够赢,也许还能收回来点残渣剩羹。”
“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挺同情他的。我想赚快钱,就只要了那两万块做证人的钱,其他的想法都打消了。毕竟人家亏了二百五十万,我要心黑冒他名顶上,那真是一辈子都良心不安。”
“兄弟,我这个人真的就是爱贪点小钱小便宜而已,心不坏!我的格局也就只在这里了,所以你看,你坐牢八年出来,我的日子是越过越回去了!”
裴振亨:“……”
“你想贪那二百五十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裴振亨道。
“可不是?”邓鑫笑得一脸谄媚,“我那个想法就是自娱自乐一下而已。”
“钱是从他那里走的,官司要是打赢了,肯定也是退给他啊,我又拿不出二百五十万的银行划款证据。而且那时候我的身份证号码已经变了,他能提供与合同一致的身份证号码,外加搞一份伪造的改名证明,一切就对上了,谁还会去关注这中间出了我这么个小插曲呢?你说是不是?”
似乎是这么回事。
邓鑫的一切说辞感觉都说得通。
但是裴振亨总觉得哪里有问题,接收到的信息十分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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