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则立刻摇头,抱住她,摇了摇,说:“你不知道自己有多好,以后我来慢慢地告诉你。”
她眼眶发热,软下身体轻轻依偎在男人宽厚的怀里,心里那些紧张忐忑都被驱散,只剩下满心的感动和憧憬。
翌日,清晨。
沈信桢挑了一套职业装,换上高跟鞋便急匆匆下楼。
昨天辗转反侧,睡得有些晚了,早上醒来已经七点了。
温则正坐在餐厅安静地等着她,手上还拿着一本……时尚杂志,专注地看着,不时地拿起笔在上面打个勾。
听到沈信桢的脚步声,他抬头,“早上好。”
此时清晨阳光和煦,从身后的玻璃窗照射进来将他的面容映衬的清朗温柔。
沈信桢晃了一下神,随即拉开椅子坐下,“快点吃饭,我们要迟到了!”说完,拿起三明治咬一口,还用眼神示意温则把杂志放下赶快吃饭。
“……”
他看着沈信桢急火火的样子,无奈地喃喃道:“真是事业型女强人。”
现在的沈信桢,越来越像曾经和他合作时那种专注和自信的模样了。
吃过早饭,沈信桢接过佣人递上来的西装外套挂在温则臂弯,然后踮起脚尖给他正了正领带,看着面前的男人英俊挺拔的模样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温则笑了笑,先一步迈开脚,“走吧。”
车子停在一厦,沈信桢拎了包就要下车,被温则一把按住,飞快地亲了亲她的额头,笑道:“好好工作,不许偷懒。最重要的是,记得想你的老板。”
沈信桢羞赧地推开他,小跑进去。
温则看着她消失的背影,手指抚上唇角,无声地笑了。
沈信桢作为一个实习生不敢迟到,今天也险些打不上卡,进了公司一路跑进设计部,气喘吁吁地坐到位置上。
同是实习生的一个女孩儿低声问:“干嘛呢,怎么这么急?”
“差点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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