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魔鬼经纪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二八章 耿植所反对的(第6/7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有一个准则:凡是违反任何国家刑法被定罪的,不管有没有坐牢,他们的形象都会在一定期限内被拒绝在我们的渠道曝光。打个比方说,如果一部外国电影,他的演员有过违法行为。在我们认定的期限内,我们拒绝这部电影的一切宣传业务、发行和放映业务。”

    又有记者提问:“那国内的艺人,也是这个标准。还是说国内艺人和海外艺人有不同。那是不是代表着你们这个联盟对国内艺人的要求更高?”

    耿植笑着说:“这个问题依然由我来回答。”

    他停顿了一下,收起笑容说:“艺人是靠粉丝吃饭的。所以我们二十九家公司一致认为,艺人某些行为虽并未触犯法律。但严重违反与粉丝之间的默契约定。对于有这种行为的艺人,我们也会认为行为出格。”

    记者追问:“耿总,能详细说说吗?”

    “我举个例子。艺人自我宣传,粉丝信以为真。这实际上一种契约。如果艺人给自己塑造出一个与事实明显不符的形象吸引和讨好粉丝。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粉丝的利益。在某种意义上属于虚假合同范畴。对这种行为,我们严重抵制。”

    耿植的话从音响中传出来,斩钉截铁,也冰冷如铁。

    明董脸上黑沉沉的。

    “艺人给自己塑造出一个与事实明显不符的形象吸引和讨好粉丝”不就是说艺人不顾事实自立人设吗?

    星皇的艺人都是那样宣传的。耿植他们提出的标准简直就是专门为了针对他们星皇艺人。

    其实他有些自作多情。事实上,大部分的艺人都在那样宣传。

    但耿植并不是说不准艺人立人设。但前提是不能“塑造出一个与事实明显不符的形象”,去欺骗粉丝。

    耿植在娱乐圈混,难道还会不知道艺人靠的就是营销?他只是反对过度营销。

    那样的过度营销,只会出现一个虚假的繁荣。粉丝也许会被骗一时,却不会一直装糊涂。如果国内艺人靠营销就能捞钱,谁还在乎自己的艺能是

-->>(第6/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