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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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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零章 共享艺人(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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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就行。”

    耿植想了一下,笑着说:“也没什么,就是想跟李总谈谈秋子琴的事。”

    李琪想了一下,对秋子琴好像没什么事值得谈的。《我心永恒》已经筹备在海外发行……她猛然想起一件事,说:“你是说唱片约?”

    耿植点头说:“应该是歌手约。”

    “什么意思?”

    “意思是,她的演员约在我这里,歌手方面的工作在你这里。”

    程梓君这是笑着说:“这个事我还真不用回避。我也是鼎云经纪公司的股东来着。耿植你说说,两个经纪约怎么划分那个秋子琴产生商业收益。”

    她说的正是耿植提出一个艺人同时签约两家公司最难处理的问题。

    耿植是觉得李琪这个人其实也不错,合作起来应该没问题,所以才会提出那么一个方法。他斟酌了一下说:“我们两家公司可以提前约定双方最多可以帮她接多少商业活动,是什么性质商业活动。因为秋子琴以后的商业价值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双方从她身上获得商业收益,都有分配的权利。”

    李琪听明白他的意思,觉得这样做似乎也可行:“那怎么分配?”

    “比如说,鼎云这边从她身上获得的纯收益,耿氏可以获得其中30%,反之亦然。不过,耿氏现在从她身上抽佣是15%。我希望鼎云也不要超过20%,双方公司的签约年限也要一致。另外,双方能为她接商业活动的种类、数量,这些也要在合同上明确。”

    李琪想了一下,扭头问程梓君:“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挺不错。”

    程梓君倒不是给耿植或李琪面子,而是确实觉得那样的方案可以接受。

    鼎云经纪公司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一个具有号召力的艺人。

    虽然耿植提出来的条件限制了鼎云对秋子琴的控制力,但秋子琴是新科金龙影后,而且歌手方面的名气也基本打开,甚至马上要拓展海外市场了。这样的一个来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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