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的。
送葬队因为出了力气,他们吃的会比较好,比如一般的客人吃的是大米粥,但他们吃的却是捞饭。
四个大力士当中有一个是叶爱国哥哥的儿子,也就是叶八妹的侄子,名叫叶富贵。
他领着送葬队的人走进里屋,看着桌上油亮亮的饭菜,脸上笑开了花,露出几颗白花花的大槽牙。
桌上的饭菜摆得满满当当,有油炸得黄灿灿的南瓜番薯饼,焖得骨肉分离的鸡肉炖香菇,香气十足的腊肉炖冬笋,卖相十足的南瓜蒸土鸡,只看一眼就移不开眼睛的鸭肉炖冬瓜,以及青绿色的烫小白菜。
送葬乐队由一群半大的孩子组成,他们一走进里屋就被屋里的香气馋得迈不动腿,等到看到桌上的荤菜后,更是馋得移不开眼睛。
叶富贵是这些人中年纪最大的那个,算是送葬队的大哥,他率先拉开椅子坐下,随后招了招手。
其他小伙子见他招呼了,顿时猴子似的窜到桌上,也不拿筷子,直接用手抓向盘子里的肉。
这时候在吃喝面前装绅士的都是傻/缺。叶富贵也不甘示弱,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汤,只见汤水莹白,鸭骨架炖得糜烂,深呼吸一口,真是香得灵魂出窍。
他急忙喝了一口汤,鲜得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
火急火燎地喝完汤,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鸡肉塞进嘴里,鸡肉入口即化,但是化开后细细咀嚼,却发现肉质十分有嚼劲。
尽管饭菜很烫,但没有人有慢下来的意思,每个人不断循环着两个动作,一个是夹菜,一个是吞咽,根本顾不上咀嚼。
三十来个人个个吃得满头大汗,大喊痛快。
第3章物归原主
这顿丧饭从下午三点一直吃到夜幕降临,临近六点才送完最后一批人。
叶八妹叫来叶大壮和大媳妇春秀,吩咐叶大壮将借来的桌子和椅子逐一还给村里的人,又吩咐春秀领着几个弟媳妇去将天井边上的锅碗瓢盆洗了。
天井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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