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先猝不及防地,看到了两年前的自己。
“……也行吧。”我抬手扶额,□□了一声,“突然觉得这个时候食梦貘在也挺好的……”
起码我还有个吐槽的地方。一个人吐槽真的太寂寞了。
例如我两年前才不是这种文学少女双麻花辫还带着眼镜的造型,就算是伪装我也不会这么干!
再例如……
【这位美丽小姐,您简直宛若沾着露珠的山樱一样惹人怜爱啊,要跟我一起殉情么?】
【好啊。】少女粲然一笑,合上手中的书,拿出手铐直接拷在接近搭讪的黑发青年手上,另一端则是毫不犹豫地拷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她动作却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还用商量的口吻说道,【不过我记得殉情这种事情呢,必须建立在双方相爱的基础上吧?所以在此之前我们先同居一段时间了解一下彼此怎样?】
【我可以包你一日三餐,还提供一间温馨的带栅栏的小屋哦。】少女摘掉眼镜,将其收起来挂在自己的上衣口袋上,勾起嘴角,语气温和,像是和刚认识的新朋友打招呼一般,【叛逃中的前港口黑手党干部,太宰治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 警察千的故事番外见,正文就只会有片段(叼烟)
这章我自己写到最后突然理之中。
毕竟……如果我真的成为警察的话,还是会恪尽职守好好干活的。在这样子的情况下如果我接到了逮捕太宰治的任务,也是会卧底潜伏然后将犯人捉拿归案的。而同样的……刚刚叛逃出港黑的太宰治,在这样子的情况下,坑蒙拐骗想要脱身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看到对方利用他之前惹上的桃花来逼迫“我”的时候,不会感同身受地想要打人。
事实上如果不是再三告诫自己这只是假的我就想要撸袖子去帮自己了。
【不行啊,我已经和这位小姐私定终身了哦。】太宰治一边说着,一边抬起手来亮出手铐,【你看,都已经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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