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每个人表情都透着满意,这种情况引得更多的人来吃了,慕喜庆幸她特意多带了一些碗筷。
整个集市像慕喜这种吃食的小摊贩很多,但没有哪家传出的肉香,有慕喜家里这么浓郁,更准确的说小摊子中,只有慕喜家能让人闻着就有要买的冲动,那辣香真的太刺况,有些小混混地痞这种是无可避免的。
他们只要平日里行为不要太过,捕快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若是有百姓告到衙门,官府也不会置之不理,特别是这种时期,那些平日里蛮横市井流氓是一点不敢冒头。
景洛城的大集算是南来北往商贩们一年一度的重要活动,还有别国家的人来参加,如今三国鼎立,夏朝只是其中之一,三个国家现在正常贸易往来,签订了和平条约。
如是在这种情况还有地痞无赖来欺负百姓,那就显得朝廷太无能了。
所以这个时候,朝廷抓得格外的紧,稍微有点闹事的人都被抓进监牢,因此别的小摊眼红于慕喜的面摊,也不敢做什么小动作。
柳献之回来背着一大袋子面,放在柜子里后,从怀里掏出来了一只小烤鸡。让柳献之去买面的时候,慕喜给了充足的银两,又说看到什么好吃的就买回来,银钱也够。
现在他们的生活不必那么扣扣搜搜,想吃什么就买还是过得起。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现在柳献之被慕喜带的已经开始‘大手大脚’了,搁在以前柳献之肯定是节省节省再节省。
经过这么多时间他和慕喜相处,俩人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谁知道以后会有什么意外,在能够保障现在生活的情况下,过得好一些没有什么问题。
烧鸡是慕喜和小永都喜欢吃的,柳献之回来刚好看到就买回来了。
慕喜另外煮了两碗面,把剩下的猪蹄放在面里,一家三口这顿算是吃午饭了,她这个面摊别人吃午饭的时辰,正是他们忙的时候,所以他们得提早吃。
小永特别的懂事,慕喜本来是怕爹娘都出门,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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