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好吃懒做偷鸡摸狗,谁家也不想娶这样的媳妇,娶了定然家宅不宁。
柳献之是个鳏夫,身边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不知是从哪里来,长得白白净净身体文文弱弱,穿衣打扮也是书生模样。晕倒全围村的村口,被原主带回了家。
原本原主没多想,只是看小孩子在那里哭,心生可怜想到小时候的自己,便随手救的,醒了离开就好。
好巧不巧,那个时候的原主正好和村子里面的莲翠发生了口舌,莲翠嘲笑她嫁不出去,原主一气之下对柳献之‘挟恩求报’,让他娶了她,她可以养活小永和他,小永就是柳献之那五岁儿子。
柳献之带着儿子路遇劫匪,身上银两全被劫走,儿子已经饿了两天,他昏倒也是因为把吃的给了儿子,饿得更久,若不是慕喜他就被饿死了。大旱年间,饿死人太常见了。
看着瘦到皮包骨的儿子,柳献之点头应了,他饿死了没关系,小永不能死。
原主之所以底气这么足,敢在旱灾年间收留人,全靠她那一对有正事儿的父母,原主父母在外经商,留着原主在老家和爹娘过,慕喜是独生女。
爷爷奶奶过世,本想给原主爹娘捎信,但俩人天南地北的走压根找不到人,原主就靠着爷爷奶奶留下的粮食自给活了三年,等原主父母回来的时候,女儿性子已然泼辣,没得一点女孩子家的文雅。
想到这些年女儿自己受的苦,俩人心中有愧,对女儿有求必应,养的原主愈发得好吃懒做,一次外出赶集路遇歹徒,夫妇二人双双死于刀下。
夫妻俩给原主留了不少东西,天气越发大旱,他们早就屯了口粮,每次出行都告诉女儿家里的钱在哪。
原主也是个小抠性子,独自生活那几年养成的,父母去世后钱从不胡乱花,生怕钱花没了再回到以前挨饿的日子。
有粮食也不告诉别人,钱财也不说,这是原主唯一精明的一点,平日还会上别人家小偷小摸,村里人只当她是饿狠了,万万想不到她家里有那么多的存量。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