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喜的这番话刘新柔相信了。
同时心里有些郁闷,以前她占理慕喜一定会对她道歉,这次本想借题发挥一下,没想到慕喜居然不记得她了,这让她怎么借此接近顾铭番!
顾铭番这番谈吐,定不是个平凡的人,在这末世,他的衣着光鲜亮丽,都是国际上的一线品牌,眉眼间全然没有末世中人常有的疲态愁然。
再加上俊朗的五官,身上散发出的魅力,统统让刘新柔心动不已。
她知道慕喜的能力,怎么可能杀得了一村子的丧尸,肯定都是顾铭番做的,这么有能力的一个男人,综合起来比方大哥还要厉害,刘新柔心里有了自己的小九九,她的男人当然要是做好的!
慕喜不会读心术,不知道刘新柔起了要撬墙角。就算知道了也不会露出太惊讶的表情,这很符合刘新柔的行为。
“哦、”对刘新柔的自我介绍,慕喜没什么有些恹恹,没再说什么。
到是白若兰来了劲,“慕喜是欣柔同学?那也是南府大学的了?太有缘了,咱们都是校友呢。”白若兰套近乎的说。
白若兰这个人八面玲珑,方子均做为一个特种兵,属于艺高嘴笨那类人,他们这个团队拉拢过来的能手,都是靠白若兰舌灿莲花,动之以情。
作为穿越人士,白若兰前世二十五年都是在病床上度过,获得重生的机会让她欣喜若狂,躺在病床的日子,白若兰看得最多的就是小说,穿越小说她看过不下一百本。
没想到如此幸运让她碰到了。即使这是重生在末世中,她也无比珍惜这条健康的生命。
从校园碰到丧尸,被方子均千钧一发之刻,从丧尸手中救下来后,白若兰心中就认定她是小说女主角,方子均是男主角,会带领着人类跨过末世,走向新篇章。
所以见到有能力的人,白若兰就想组成小队,末世强大才是硬道理。
“嗯。”慕喜点头,典型的话题终结者,一声嗯,就让白若兰不知道说些什么了。现在的白若兰还没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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