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听,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没错吧?”
林彦绅惊讶的瞪大眼,看了看简惜惜,又看了看手上的唐诗精选,又看了看简惜惜,再又掐了自己一把。
难道这傻丫头真的是个天才?
林彦绅不信邪,决定挑一首有难度的七绝诗,“我们再来学一首,你看好了。”
林彦绅按照简惜惜的要求,一边读诗,一边用食指点着相应的字,将杜甫的《绝句》教了一遍。
刚一学完,简惜惜顺嘴就背,“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林彦绅:“……”
服,这次他是真服了。
第1o章
用实力惊服了林彦绅,简惜惜又让他教了她几首新的诗词,未免太逆天,学了六首后,她就不再继续学了,拿着那本唐诗精选,朝书桌走去。
林彦绅叹为观止,正在兴头上呢,催促她,“你怎么不学了?把书拿过来,我再教你一首新的。”
“不学了,我现在要练字。”
简惜惜没搭理他,在书桌上翻翻找找,找到了一个本子,又找到了一支英雄钢笔,不过她没拿,转而在书桌抽屉里翻找起来。
不出所料,抽屉里放着一支崭新的派克钢笔,黑色的笔身由金属钛制成,极其轻巧,镀金的笔尖奢华又大气,笔芯是已经注满墨水的替换芯,看着就让人喜欢。
简惜惜之前只是猜测,这个年代的人用钢笔居多,像林彦绅这样的知识分子肯定会有一支好钢笔,果然如此。
只是,这钢笔是人送的,还是他自己买的,那就不一定了。
看到简惜惜翻他的抽屉,林彦绅脸色立刻变了,又见她拿了个丝绒盒子出来,还将盒子里的钢笔拿出,拔掉笔套,一副准备写字的架势,林彦绅脸色煞白,急的满头大汗。
“停!不准拿我的钢笔!你给我放下!”
简惜惜皱眉,“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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