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就对了。
司雨侬看着夏慕桑,觉得他看上去顺眼多了。有着共同的敌人,化敌为友会变得十分简单和自然。
林鸿远并不知道自己被人掂记上了,他满脑子的热血上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钻进了后备箱。他事后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后备箱先动的手。
等到了龙头村,混在一堆大人中间上了山。村里人以为他是镇上来的,镇上的人以为他是村里的孩子。就这样,让他顺利爬上山。
原本他是跟在一队队伍后头的,结果人家走的太快,他跟丢了。跟丢了就跟丢了吧,一直到现在,他还是很乐观。觉得自己就是电影里的主角,一旦进山肯定会有奇遇。
十一岁的小男生,正是活泼好动,精力发泄不完的时候,加上他现在一脑门的热血沸腾,谁也没能想到,他竟然选对一条最捷径的路线,一个人走到所有人的前面。
“救命,救命。”林鸿远没有想过,他的奇遇会变成噩梦,他的确如愿遇到大小江,但他没有如电影里的主角那般,身手利索的放倒两个悍匪。也没有能够运用各种巧妙的机关,将他们生擒。更没能好好躲藏在一边,记下位置,然后飞奔去报信。
就这么毫无悬念的,被两个悍匪抓住。
于是,他身为镇长侄儿的身份暴露出来。不暴露也不行,他虽然又熊又虎,但他怕死。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来说,生死关头,实在无法苛责太多。
“大哥,留着吧,万一有事还能帮着咱们挡挡/枪/子。”小孩子都能遇到他们,说明搜山的人也快到了。
“就算我们死路一条,拉个镇长一起上路,黄泉路上也不寂寞。”杀了那么多的人,被追捕这么久,他们早就豁出去了,死也好,活也好,能多拉一个陪/葬是一个。反正他们贱/命两条,惹来这么大的阵仗,值了。
要是能侥幸逃出去,当然,是最好的。不到最后一刻,他们不会放弃这个希望。
“翻过卧龙山脉,后头是一片戈壁滩,穿过戈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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