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时夏去住宾馆。
时夏从来没有觉得时骆文的做法有什么不对,趋利避害,人之常情,没什么好讨伐的,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只是再也不觉得是亲人了而已。
那天晚上,时夏坐在时骆文家小区外的长椅上,看着天上的星星,那里面不知哪一颗是她的爸爸。
时夏想着她是不是也要选择同时家欢一样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
如果不是林海军,时夏很可能早就不在人世了。
林海军是沈一城的远房舅舅,是工地上的包工头,林海军之所以认识时家欢,是因为林韵。
因为他是林韵的亲戚,又是做包工的,所以时家欢给过他几个小活,时夏也曾经在家里见过他。
只是那时候时夏知道他是沈一城家的亲戚,所以没有跟他说过话,但是他却记住了时夏的样子。
他家的房子与时骆文家的房子买在了同一个小区,两人买了同一个小区是因为那里是时家欢建议的,后来那个小区不远处建了一所四中,小区的房价水涨船高,证明时家欢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林海军看到了时夏,一定要她到他家里住一晚,时夏不想去,是被他硬生生的拽去的。
林海军的媳妇儿给时夏做了六个家常菜,第二天时夏离开后,在自己的背包里发现了一万块钱。
那时候的一万块钱,很多,尤其是对并不宽裕的林海军家,更是不少。
就是那一万块钱,支撑了时夏一年的生活费。
时夏将燃到指尖的烟蒂仍在地上,用脚踩灭,那一万块钱,直到她上了手术台也没有机会还给林海军。
吹了吹风,散了烟味,菜也炒好了,时夏拎着两袋打包好的饭菜从餐馆里出来,正好碰到沈一城。
他穿着白色的运动服,手中抱了一个篮球,脸上还挂着些汗水,看样子是刚刚打球回来。
借着路灯,沈一城很容易的就发现了时夏手拎拎的袋子里有一袋上写着自家超市的名字。
-->>(第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