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写完了。
而到年底之前,乐云不准备大长篇了,所以准备搞一点普通长篇。
冲击一下传统通俗小说市场。
这一类小说,以推理和讽刺类型的文学为主。
乐云思索了一下,最终选择了。
《呐喊》。
呐喊的是一部小说集,准确的说是杂文短篇小说集。
为什么选择这一部?
是因为这个世界的白话文行文和前世有那么一些不太一样。
有点文绉绉的。
从斗破苍天的两极化粉丝群体就可以看出来。
很多看了三国演义的人看斗破苍天,就感觉是在浪费自己时间。
按道理,对它评价最高的,不该那么高。
对它评价低的,不该那么低。
而呐喊中的好几篇文章,正是前世最早出现的白话文。
其中的狂人日记更是以第一部白话文小说的身份,荣登白话文小说历史前三的宝座。
很多人在年龄比较小的时候看了《呐喊》,会觉得,这东西太深奥,太拗口。
但成年后再看《呐喊》,但凡看,都会震惊于那个男人的才华。
前世的乐云,通读了几乎所有名家小说。
最后得出结论。
小说领域,托尔斯泰和迅哥儿,不分上下。
短篇小说领域,迅哥儿吊锤三大名家莫泊桑、契科夫、欧亨利。
不过,这种带有讽刺意味,并且十分深刻的东西,复原到这个世界,乐云心里还是有嘀咕的。
最终,乐云选择了全盘复原。
迅哥儿的文,最好一个字都别动,动一个字,境界崩塌。
乐云一个一个字的敲打: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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