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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东巡(10.1k)(第1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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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人好战!

    这是由秦法的性质所带来的影响。

    自商鞅变法开始,秦人皆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闻战则喜,乡邑大治。

    商鞅制定的二十级军功授爵制度,乃是大秦帝国的根基所在,任何人都不得动摇,否则,就是所有秦人的敌人。

    秦军凶悍的战斗力,很大程度上来说,也是来自于这套具有特色的军功授爵制度。

    在鼓励秦军士气、提高军队战斗力等方面,都挥了巨大的作用。

    秦律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如何,一律按其所立军功的大小进行赏赐。

    即便是宗室贵族,未立军功者同样不能拥有爵位。

    大秦帝国的所有爵位,由低到高可以分为二十个小等级,以及四个大等级。

    最低的一级是士,分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

    士之上是大夫,分为: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

    大夫再往上则是卿,分为: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

    最顶级的是侯爵,分为十九级的关内侯,和二十级的彻侯。

    而且,就算他们身死,但是他们战死的功劳也足以让他们的爵位提升两三个级别,到时候他们的子孙后代可以继承下去。

    那样是死得其所,没有后顾之忧。

    当然,爵位不可继承,只能由本人使用。

    这是杜绝那些贵族子弟成为废物,却占据高位的手段。

    如此军功授爵制度,自然大大的激励了秦人,普通士卒和军官同样论功行赏,无人胆敢贪墨他人军功,哪怕是贵族入伍都要从小兵做起。

    正是有着如此公平的竞争环境,才使得秦国从极西之地的弱国,成长为横扫天下的级强国。

    如今,嬴政的命运已经被彻底改变,未来将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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