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过激战,除了随身的短刀,一柄弯刀,套索外,还有一枚印信。”
亲兵将那尸体翻了个身,一把扯开他皮甲的领口,攥着一条皮绳,用力一拉,拉下来一枚不知什么东西刻成的印章。
“拿我看看。”
阿史那道真在马上伸手接过,出乎意料,入手颇沉,倒像是精铁制成。
通体黝黑,被摸得锃亮。
小小的方条前端,有一个隐隐的符号。
看上去像是某种印戳。
“这是做什么的?”
阿史那道真眯起眼睛,这个表情显得他十分危险,像是嗅到气味的狼。
“或许是某种身份印信?”
他想了想,交给身边的亲兵:“先帮我收着,一会给前总管传信时,一起带给他。”
“喏。”
“还有什么别的现吗?”
阿史那道真说着,跨步迈过地上的尸体,向前走去。
这一路上,见到最多的便是尸体。
三三两两,有吐蕃人,更多的是吐谷浑人。
方才的那名亲兵已经在前方路口查探过,神色凝重的跑回来道:“将军,看蹄印有些不妙。”
“嗯?”
吐蕃骑的精锐正在集结,吐谷浑的仆从骑则蹄印散乱。
“怎么分辨出来的?”
“吐蕃人精锐是重甲,与吐谷浑仆从的轻骑,蹄印深浅不同。”
“带我去看看。”
阿史那道真说着,已经当先走过去,亲自去探查马蹄印和沿路痕迹。
苏大为特意留着阿史那道真做预备军。
一来,阿史那道真是块好钢。
在骑兵一项,普通的唐人无论如何不及突厥这种天生马背的民族。
突厥人天生就对马有极高的亲和度,在马背上能玩出各种花活,骑术也比普通唐军要精妙。
能奔行更快。
骑射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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