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已印入心坎的身影,又岂是如此容易抹消?越秋雨,莫非他这回是碰到了命中注定的克星?可她这么悍,他委实无从下手啊!就像她说的,他文不成、武不就,胸无点墨,凭什么追求她?
"但爷如此聪明,从小到大,只要是爷肯用心学的东西,有哪样是能难倒爷超过半年的?"不过他以前学的都是怎么吃喝嫖赌罢了。
只是一般人吃喝嫖赌都不讲档次,未免沦为下流,他呢,即便逛青楼,也是挑最顶级的,而且不花半分银子,只与那些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花魁斗智斗力,赢得她们的芳心后,他就不玩了。
他一直以为这种"嫖法"才是真正的高端,那种花钱买人的嫖……他不屑。
赌嘛!现在全京城的赌坊都给他抽红,每个月他光赚这方面的钱,就赚得盆满钵满了,靠的是什么?无非是高明绝顶的赌技。
既然那些东西他都能玩得这么溜,难道几本破书、几招武学还能难得倒他?他想像自己真学得经天纬地之才、练出一身好武功,迷得越秋雨团团转,然后再狠狠抛弃她,那滋味一定很痛快……
"这个……她这么漂亮,真追上了又不要,是不是太浪费了?不如让她做爷的侍妾,一辈子服侍爷。"
没错,压服像越秋雨那种清贵高傲的女子,就是要打击她的自尊心,让她伏低做小,这样才能弥补他今天所受的伤害。
"嗯,爷要奋发向上了。"
他非要得到越秋雨——他越摸身上的伤痕,对她的渴望便越激烈了。
不管她的拳头再痛,只要不打死他,他便一定要追到她。
越秋雨,为什么会有外表跟性子相差这么远的女子呢?让他一见,便像中了毒,不由自主地上瘾,直至无法自拔。
头一次,他尝到这种刻骨铭心的滋味,也是头一次,他决定为一个女人开始改变自己。
第三章
寒山书院,丁字号馆——夫子布下作业后,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其脚步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