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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海道当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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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忠犬(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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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想要回家,甚至还认得路,能自己跑回去。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算忠犬了吧?
不过这也算好事,现在基本可以完全确定了,药丸对人无害,自己倒是可以放心吃了。
就是这狗就有点难办了,它还记挂着以前的主人,那自己要不要把它还回去?
还回去不太好,毕竟多少也是条和凡沾了边的狗,让普通人养不太好。
但不还吧,忠诚是种可贵的品质,硬阻止它好像也不太合适……
这可怎么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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