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 怎么办呢,要不要改改数据?(求订阅)(第5/8页)
;“不如实披露自己所表的学术科研成果已知的瑕疵、缺陷或副作用;”
“夸大有关学术成果的意义和作用;不当使用数据。”
“此外,还包括不当署名和非故意而导致的一稿多投和重复表等。”
许秋在下面感慨万千:“这学术不当的打击面可有点太广了……”
如果细究下来,保守估计至少有三成以上,甚至五成以上的科研人员都有过学术不当的行为。
“不当使用科研信息……”这个相对来说不是普遍现象,但还有不少先例的,这也是为什么各大课题组会防本科生、联合培养生,不让他们参加组会的原因。
“不如实披露……”这基本上是业界默认的潜规则,自己的工作在表出去以后,肯定是要吹一吹的,突出优点淡化缺点,这是常规操作。
就比如,有机光伏领域的器件稳定性差,尤其是富勒烯领域的体系,测试出来的效率基本上都是一次性的,长时间多次扫描,或者隔几天再测试的话效率就会在最高值的基础上损失1o-3o%,头一天是1o%,过几天就是8%的效率,非常的正常。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缺点,包括效率低、稳定性差、不能涂厚膜、旋涂溶剂不环保、不能制备大尺寸器件等等,但多数研究者都不会在文章中把这些缺点全部说出来,哪怕是在引言部分,可能也只会对这些缺点进行针对性的提及。
这显然就属于“不如实披露”嘛。
“夸大有关学术成果的意义和作用”同“不如实披露……”类似,也算是业界默认的潜规则。
大多数科研方向都是短时间没什么应用价值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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