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给加盟商就是六块钱了,当然他们还能按照十块钱往外卖,这里面的差价就是留给他们的利润。
加盟商有资格对外办理会员卡,但一张会员卡总店这里要收五十元的成本费和手续费,很黑心,但由不得他们不接受。
还有其他很多的条目,总之加盟商能赚钱吗?能!但别指望和总店这么能赚,留给他们的只是小肉而已。
而且这些都还不是最重要的,这次改变之后的加盟合同里,有一条看上去不太起眼的,但却是最重要的条款。
“如果加盟商的法人或者合伙人中,有人做出了有损金波罗名誉的事情,比如说违法犯罪等行为,在确定其罪行后,金波罗总店有权利无偿收回分店的加盟权,并以赔偿金方式追究其责任。”
这才是周方远留下的真正的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