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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荷尔蒙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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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6(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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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时,心里不禁感慨——看来狗血还是会时有发生,没发生在我身上,肯定是因为,我大概,还完全没有够着女装大佬的风姿?

    ………

    那天的见面之后,我着实没想到,那竟然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遥月大佬男装的样子。

    毫无疑问的,即使只是出于“爱犬很喜欢我”的这个因素,手不能提也不能作为被淘汰的理由,我自然地被留了下来,至于平时的工作,那就是……

    帮他养狗。

    小杜宾很好养,或者说,它太好养了——活泼可爱、而且听话还懂事。没两天和我混熟之后,我指东它绝不往西,让趴着就趴、让撒娇立刻摇尾巴,我喂什么就老实吃什么,从不挑食;叫他乖儿子的时候,也不像那只臭猫一样冷冰冰的,而是用真-乖儿子的眼神望着我,就差叫妈妈,那副依恋的神态,完全能融化绿野仙踪里铁皮人的心脏!

    而不光是听话,学东西,小杜宾也是犬界一流的聪明。恭喜发财祝你新年好之类的,人家学得可像了,几乎是教什么就会什么。被那双臻黑的纯真眸子盯着,连和我视频聊天的老妈都被它可爱的作揖姿态给酥得缓不过神,想让我抱回家摸一摸;被我义正言辞地拒绝说这是老板家的狗,然后关上视频,满意地继续下一个。

    因为它很小只,大概只有我两个手掌合起来那么大点,所以我特意缝了个布袋子,把狗狗装在里面,像袋鼠妈妈一样安心呵护;最让人惊喜的是,它从来不为了占地盘而随地大小便——这对狗狗来说,可是件比让人类男性亲手阉了自己还要不可思议和艰难的事情,为此,我更喜欢这只小杜宾了。

    除了过分的好奇心外,它几乎没有缺点,也难怪平时日程匆忙到连小憩都没空的遥月大佬偶尔想起来,就会要求看一眼;也因此,我有了跟着他团队到处走的正当理由。我想,既然谢菲先生特意借此机会,混进了亚历山大-埃利奥特顿,那个腥红集团的执行董事长的助理中,承当了应付大boos的艰难工作,那我最好也不要太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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