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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的鲜肉时代[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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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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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踏入社会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已经有当ceo的能力了,并且,似乎比普通人还要努力得多。

    “他其实很忙的,学校的课除了必要的,他都是在忙自己的工作室。”

    忙?顾宁想着两人时常短信电话的聊天,余磊不说的话她还真看不出来。

    艰难地度过两天之后,重新回归军训,顾宁竟然觉得很是怀念,没有几天就要结束了。

    后来倒也没什么人电话骚扰顾宁,多半是还很青涩稚嫩的男孩子的好奇心,就想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生罢了,但是有了叶初语,但凡打来的电话都被这气势吓回去了,中间有一位胆子还算大的,估计也是听说了这面有个门神,打进来第一句就是,我是顾宁男朋友,你让顾宁接下电话。

    叶初语刚开始愣了下,差点就信了,刚说了那你等一下,然后就反应了过来,对着电话那头说:“阿呸,顾宁男朋友直接打人家手机了好吗,谢谢,再见!”挂了电话,叶初语琢磨着,真没意思,跟她想的一点也不一样。

    这是顾宁真正想要的大学生活,专业课都不算太难,上完课跟余磊去图,有灵感了就写写随笔文案什么的。有时候余磊也会想去网吧玩玩,对,这会儿已经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网吧了。余磊还说,原来你那时说的是对的,你以前就知道在北京叫网吧?

    顾宁点点头,“嗯,我……在小说上看到过。”

    爱情也好,友情也罢,顾宁觉得两个人应该有彼此的空间,余磊不在的话,她就会趁这个时间跟舍友出去逛逛街或者在图书馆的微机房里写文章然后发邮件投稿。

    室友们也都很随意,想一起作伴的时候就开口相邀,要独处的时候也会说一声自己出门或者一个人待在宿舍,大家都挺合得来,成为这一届女生里最为团结的一个小集体。

    平时,顾宁要来微机室上网的话,至少叶初语很愿意一起随行,不过今天她有事,顾宁就自己来了。惯例地先登6邮箱,发现编辑又给她发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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