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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条锦鲤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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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九章(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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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阿联。

    余欢用他的助攻能力,把湖人的整体战术,变的这么快,继而更高效率的照亮队友。

    媒体很多是这样解读的,他们解读余欢的发挥,就是如此的。

    至于湖人再次战胜勇士,这好像根本就不算个事。

    湖人本身就一直在赢球,这次他们赢的是勇士,好像也没什么稀奇的。

    湖人这支球队强大到想赢就赢,想输就输。他们觉得自己的连胜太长了,输给雷霆。然后不想连败,又用这么华丽的比赛方式,强势战胜了勇士队。

    湖人仍然占据着新闻流量的中心,只不过他们继续赢球已经不算什么大新闻了,他们开始吹余欢的强大,以及他照亮队友的能力了。

    “他已经不以得分为第一目的了,他这个赛季的场均助攻数,我保守估计将会达到15个以上,他是一个太天才的球员了。”

    “他这样的球员,实际上在改变我们对篮球的认知,他推动了超快速的篮球发展。就好像中国的发展速度一样,他们都是中国速度。”

    espn《篮球战线》的主持人麦卡锡先生,一边吹着余欢的强大,一边还拍了一下中国的马屁。

    余欢在家看电视,他一边撸着猫,一遍抱着娃,爱丽丝在他身边喂他吃苹果。

    余欢还是喜欢听别人吹他,他有这个爱好,爱丽丝是知道的,所以麦卡锡在吹,她就安静的陪在旁边。

    勇士队在特别紧张的备战下一场比赛,湖人则没有任何主动备战的状态。

    这场比赛湖人就没准备赢,他们从一开始就做好了这场比赛输给勇士的准备。

    所以他们去奥克兰,晚上还在奥克兰聚了一次餐。

    史蒂夫-科尔这次把防守余欢的球员,往后收了一下。湖人要割裂余欢跟其他的球员,勇士则必须保持防守端的完整性。余欢靠近三分球,他做什么都随便,他们要准备硬吃余欢的超远三分的伤害了。

    勇士这么打,就基本上是硬吃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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