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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条锦鲤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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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一人带飞所有人(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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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跟余欢同时被克里斯-韦伯选中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自己这次新秀赛主要是陪跑的。他们不仅不觉得陪跑难以接受,反而非常庆幸。因为余欢的助攻能力是全联盟有目共睹的,他们跟余欢在一起肯定能够接到不少余欢的传球,到时候他们也可以秀一把。

    就比如史蒂文-亚当斯,他已经在比赛开始后跟余欢两次配合空接了,他在俄克拉荷马雷霆可从来没有扣的这么爽过。

    凯利-奥利尼克也觉得自己这场球非常露脸,他的空切被余欢抓的非常稳,余欢的传球等于是直接送他起飞了。

    余欢不仅仅是对维克多-奥拉迪波做出了非法的屠戮,还帮助队友们打出了极好的比赛效果。

    首节比赛克里斯-韦伯队就轰下了48分,其中余欢得到12分,另外送出了7次助攻。这种防守不设防,进攻又紧紧围绕余欢转的比赛,余欢打起来可以说是非常舒服了。

    雷吉-米勒道:“这样的比赛无限放大了余欢的优点,却将他的缺点全部掩盖了。”

    凯文-哈兰想起了前两天他们做的一期节目,曾经讨论过关于“如果阿伦-艾佛森生在现在这个年代会如何?”这个话题。他认为阿伦-艾佛森如果生在现在这个年代,可以场均轰下4o分。因为根本就没人防的住他啊!他的那些优点全部被放大,而缺点又完全被掩盖了。

    余欢目前的情况就是如此,况且凯文-哈兰也一直认为,新秀时期的余欢横向对比新秀时期的阿伦-艾佛森是略有不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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