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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条锦鲤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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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固有偏见(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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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库里的保镖,他会随时寻找机会去协助防守。

    安德烈-伊戈达拉只是将重点更多的放在余欢身上而已,但他在第三节防守端整体的专注,搅的洛杉矶湖人难以舒服的完成一个战术配合。

    洛杉矶湖人那可怜的运动能力,终于在搅屎棍一样并且强壮的锋线球员的摧残下被暴露出来了。

    查尔斯-巴克利道:“如果马克-杰克逊早这么打,比分可能早就拉开了。”

    比赛过程仿佛在印证查尔斯-巴克利的观点,余欢过多的个人进攻,特别是沉迷三分线上的投射,是完全不对的。

    “他应该多向身边的史蒂夫-纳什学习,那是一个已经成功的模版。”查尔斯-巴克利道:“如果他妄想开创出另外一条成功的路径,很可能会误入歧途。”

    查尔斯-巴克利仿佛循循善诱的老师,实际上骨子里露出的还是他对大量三分投篮的不屑。

    肯尼-史密斯说道:“克莱-汤普森的4粒三分球,加上斯蒂芬-库里的2粒三分、安德烈-伊戈达拉的1粒三分,总共7粒三分球才帮助金州勇士在第三节打出了11分的领先优势。”

    查尔斯-巴克利道:“金州勇士投的是机会球,是建立在篮下大卫-李和安德鲁-博古特的威胁和牵制之下,是建立在安德烈-伊戈达拉的全场放火的扫荡防守之下。”

    “而洛杉矶湖人呢?他们把所有的宝都压在三分线上,他们唯一能对禁区造成杀伤的是余欢,而余欢的突破威胁还是建立在他三分线外手感不错的基础上才有的。当他第三节三分球4中o的时候,你看他的突分还打的出来吗?”

    “余欢就应该老老实实跟保罗-加索尔打挡拆,慢慢的磨阵地。当他们拥有一个阿玛雷-斯塔德迈尔式的内线球员时,他们才可以考虑打快。”

    查尔斯-巴克利话里话外透露着他对余欢的不屑,他不屑余欢成为状元秀,也不屑余欢选择的比赛方式。查尔斯-巴克利是1984年前后进入nba的那一批璀璨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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