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你怎么知道我在那里?”我的好奇胜过了对“那种地方”的反感,不由得问。而他仿佛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急着向我解释。
原来,他考上了c城最著名的那所医学院。这很大程度上源于我给成芳寄钱的汇款单。虽然没写名字,但邮戳却标明了发信地点。杨凯由此断定我在c城,填报志愿时,他拒绝了全国最有名的Q大学的邀请,毅然报了这所医学院。
然而就像他自己所说,打死他,他也不会来这种地方。而他万万没想到,我恰恰就是在这种地方。就这样,我们竟在同一所城市的不同地点生活了整整五年。
五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的舍友看到了他天天带在身边的我的照片。当场就讥讽杨凯,说这个女孩是名按摩女,就在火车站附近,他路过的时候看见她在外面等客。杨凯抬手就揍了他一拳,两人撕打在一起。疯了一样的杨凯完全不念同窗之情,对他下了死手,幸亏被闻声赶来的同学拉开。
后来,杨凯为了证实,多次到那条巷子里寻找。终于,在“红纱帐”外面看到了我。即使那样,他还是不能相信,于是就进到店里,想近一步了解。这才出现那一天,我给他洗头的一幕。
“蓓蓓,答应我,离开那儿吧。”时隔五年,这个称呼再一次从他口中说出来,我却没有了那时的心潮澎湃。我摇了摇头。他想得未免太天真了。
“我下个月就要去英国读硕士了,如果你答应我,我就留下来陪你。”他的语气近乎哀求。“我们已经是不同的人,不可能再搀和在一起了。”英国、硕士几个字眼对我来说显得那么陌生而遥远,如同梦境。我怎么忍心破坏他苦心编织的梦?
我抬起头,看到他紧咬嘴唇,努力在控制着什么。“就这样吧,我要回去了,店里还有客人等我呢。祝你一切顺利。”说完,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转身下楼,我决心不给他任何机会——也不给自己任何机会。
微笑着给小姑娘留下钱,推门走到街上。炽热的阳光下,我冰冷的眼泪夺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