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桃色漩涡(美少妇的暧昧人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无罪释放(第1/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正文 无罪释放

    第2节  无罪释放上午十点,陈佳杀人案经过近半年的侦破和审理,终于在市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了,整个审判大厅座无虚席。

    由于该案比较特殊,原、被告双方亲友、家属,社会各界人士,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均前来参加旁听,电视台的主持人韩雪专程来此做现场采访报道。

    被告人陈佳,女,3o岁,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关押在省城拘留所。

    辩护人,省第一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徐检察官支持公诉,被告人陈佳到庭参与诉讼。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佳三年前,因丈夫林峰犯有罪,提出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林峰出狱后,对陈佳进行纠缠,多次对她进行。

    在陈佳和刘建波举行婚礼时的婚礼现场,林峰将他陈佳时的裸照交到新郎手里,陈佳在亲朋好友的诧异声中,逃离婚礼现场,躲进了唐城大酒店1o2o房间。

    陈佳在酒店房间里,想起她曾与林峰结婚后,遭遇到林峰的各种精神和**上的折磨,林峰出狱后,对她百般摧残,万念俱灰,顿起杀机。

    于是,她去药店买了一瓶安眠药,又在超市买了一瓶酒,主动将林峰约到宾馆房间里,以他们重归于好为由,灌林峰喝酒。

    林峰服用含有大量的安眠药的红酒之后,觉得相当困乏,全身无力,陈佳拿出一把水果刀将其杀害,然后投案自首……

    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刑事技术鉴定结论等证据予以证实,认定被告人陈佳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提请对被告人依法惩处。

    被告人陈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辩称自己是被逼的,无罪。

    其辩护人王律师在辩护中称,被告人陈佳犯故意杀人罪的动机,是由于受到了受害人的胁迫,危及生命的情况下,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进行自卫的,应依

-->>(第1/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