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他的话在嗓子里,声音却很大:“辛新被马向东看管起来,接待调查的人是马向东、马向勇等人,马文钉在县里,要把刘志治于死地。现在又在严打,政策是从重从快,刘志坐牢,也就是一半天的事。”
付亚辉帮刘强想办法:“能不能找人到县里去疏通?”
刘强慢慢地摇了一下头,他说:“我舅舅提到一个远方亲戚在县机关做事,早些年还有走动,他抱着四只老母鸡去登门,没得到准信儿,我看事情办不成。咱一个小社员,要权没权,又拿不出像样的礼品,去了也被人瞧不起。没有用,不如任打任罚,谁让咱犯到那了。”
不出刘强所料,很快下来判决书,内容如下:
强奸犯刘志,现年二十八岁,家庭出身上中农,其父有严重的历史问题。
该罪犯思想反动,向往地主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在校不好好学习,回乡不好好劳动,打骂贫下中农,造成极坏影响。
据查,强奸犯刘志早有强占被害人之心,并和被害人有过交往,因被害人知道该犯出身不好,强奸犯刘志的阴谋未能得逞。此后,被害人嫁给该犯同村人马xx,该犯便把马xx看成仇敌,又因历史原因,罪犯刘志又把仇恨扩大到广大贫下中农身上。
x年x月x日,该犯把被害人辛x挟持到河边强奸,让被害人的叔公发现,两人短裤均被被害人叔公取得,证据确凿,罪犯供认不讳。
罪犯刘志,身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弟,他不思改造,对抗无产阶级,强奸无产阶级妇女达数年之久,实属最大恶极,应予严办。鉴于罪犯认罪态度较好,供认全部罪行,无产阶级政权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发扬无产阶级人道主义精神,从轻判处刘志有期徒刑十年。
十年,这个数字不算大,足让刘志走到中年,李淑芝一家人的悲痛可想而知。还有人比他们更悲痛,那就是“被害人”辛新。不是因为马向东打她骂她而悲痛,也不是因为马向勇往她脸上吐唾沫,是因为刘志的十年刑期而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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