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中失去的东西,我一定会让它再从我手里得回来…只是…”
陈小福说到这里忽地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只是我忽然之间感觉到自己很象很快就要恢复记忆了…那样的话我就又要变成原来那个…那个令你讨厌的庞继福了…你…你还是早些做好心理准备吧…”
冯忆欣闻言顿时一阵目瞪口呆…
陈小福知道现在已到了自己离开的时候了#轰然回想一下这些天当富豪的生活的确是有些让人留恋,可以锦衣玉食、可以有众多美女投怀送抱,还可以拿钱当纸来烧…可是…咳,娘娘个西瓜皮的,这有钱人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也够让人头疼的了!唉,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到自己的肉身里去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小市民吧!那样的话,最起码还可以活得逍遥自在、无忧无虑些…
对于陈小福来说,如今唯一的牵挂也就是冯忆欣了…
。糊的确是一个好女人,她身上无时无刻不散发的那种成熟女人的魅力也的确令陈小福有点神魂颠倒,如果真能和她永远生活在一起的话,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是…那有可能吗?冯忆欣毕竟是庞继福的妻子呀!自己总不能就这样赖在庞继福的身上一辈子也不走了吧?
看来也只好放弃这段没有可能的情缘了…不然又能怎样?难道等自己回到肉身后,还能厚着脸皮再来找她吗?到那时她又认识你陈小福是谁呀!
就算我不顾一切地把事情的全部真相都告诉她,告诉她我曾经离魂附体到了她老公的身上,和她一起共渡了不到一个月的时光,我就是那个让她觉得不是那么讨厌的老公…这样做的后果大概只能有两个。一是冯忆欣被吓得口吐白沫、昏倒在地;要么就会立刻拨打110,找到尊敬的警察叔叔,把我当成一个流氓或者精神病患者带走…
罢了,还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潇洒地离去吧…
还是老话说得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是你的想跑也跑不掉,不是你的想得也得不到;路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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